员工线上开会后离世未获工伤认定 家属质疑认定标准

事件回顾:线上会议后突发疾病离世

近日,一则”员工线上开会后离世未获工伤认定”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。河北的王女士向媒体反映,其哥哥王先生作为杭州某外卖配送公司区域经理,于5月21日晚参加线上职业会议至23:31分,六分钟后在同事家突发疾病,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。

令人唏嘘的是,王先生生前职业强度极大——根据同事描述,他每天职业时刻长达18小时(早6点至晚12点),且”随时随地都在办公”。虽然医院出具”呼吸心跳骤停”的死因证明,并暗示与过度劳累相关,但当地人社部门仍以”非职业时刻发病”为由不予认定工伤。这不禁让人发问:在移动办公常态化的今天,工伤认定标准是否该与时俱进?

争议焦点:线上办公怎样界定”职业时刻”

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:退出线上会议后的6分钟是否仍属”职业时刻”?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工伤认定需满足”职业时刻、职业场所、职业缘故”三要素。人社部门认为,王先生发病时已结束会议并开始用餐,属于”非职业情形”。

但家属和律师提出不同见解:

1. 会议结束后的聚餐是否属于职业延伸?若用餐时仍在讨论职业事宜,或属合理的职业延续

2. 移动办公时代,职业场所不再局限于办公室,家中、餐厅都可能成为临时办公点

3. 公司若长期违反劳动法(每日职业超18小时),其违法用工行为与员工猝死是否存在因果关系

需要关注的是,王先生所在公司仅愿支付9万元人道补偿,而工伤保险待遇应包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(2023年标准为98.532万元)、丧葬补助金等,二者差额巨大。

律师建议:家属可从三方面争取权益

针对这起”员工线上开会后离世未获工伤认定”案件,法律专家给出维权路径:

证据收集

– 调取会议记录、职业群聊天记录,证明用餐与职业的关联性

– 申请医院出具”过度劳累”的医学证明

– 收集同事证言,证实长期超时职业情况

法律依据
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”在职业时刻和职业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”应视同工伤。家属可主张:会议后的短暂间隔仍属职业情形的合理延伸。

维权程序

目前家属已提出申诉,9月4日前将获答复。若维持原决定,可进一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。同时,针对公司违法用工行为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。

反思:弹性职业制下的权益保障

这起悲剧暴露出新就业形态中的法律盲区。当”24小时待机”成为职场潜制度,我们是否该重新定义”职业时刻”?据《中国劳动统计年鉴》,2022年全国过劳死案例中,仅37%被认定工伤,多数因”难以界定职业关联性”被拒。

对企业而言,不能将移动办公等同于无限延长工时。根据劳动法,即便协商加班,每月也不得超36小时。而本案中王先生的职业时长远超法定上限,公司涉嫌违法用工。

对劳动者来说,需注意保留加班记录、职业沟通证据;一旦出现身体预警,应及时就医并保存病历。毕竟,生活健壮才是职场拼搏的本钱。

目前,家属仍在等待申诉结局。这起”员工线上开会后离世”案件能否突破传统认定标准?我们将持续关注。无论兄弟们认为线上办公突发疾病该算工伤吗?欢迎留言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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